汉谟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754年左右由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一部古代法典,它不仅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乃至整个人类历史上都具有重要地位以下是对汉谟拉比法典的详细介绍一法典背景 颁布者汉谟拉比,古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位国王,他在位期间实现了古巴比伦的强盛,被尊称为“巴比伦的太阳”时间。
汉谟拉比法典的内容包括法典的序言法典的正文法典的总结等1法典的序言 法典是有序言的,并且在法典最上端所刻的就是汉谟拉比这样的做法所象征的意义就是王权和正义,并且也象征着王权是神授予的,是不容任何人去侵犯的更直白一点,我们可以理解为这就是对王权的一种宣扬,通过法典的。
汉谟拉比法典体现了刑法的残忍与严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同现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其前言内容“要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看似表达出了该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通过其内容可以发现该法典是实则是在保护皇权贵族和奴隶主本身。
这样叙述可以神化汉谟拉比在古巴比伦王国臣民心中的地位,有利于巩固他的统治类似于中国古代皇帝被称为“天子”,也是同样的道理它是古代君主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而提倡的一种法即指自己是天命派遣,于凡间管治世人,它是天神在人间的代表,作为人民只可遵从君主的指示去做,不能反抗。
汉谟拉比法典展示了古巴比伦社会复杂的政治经济生活情景从法典中的有关条文可知,当时社会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全体居民被划分为三个等级,即自由人,平民和奴隶这三个等级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不同的,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毁败自由人之眼者毁败其己眼”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折断自由人。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代奴隶制社会第一部较完整的法典,它保护了奴隶制私有制,维护统治阶级秩序,体现了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意志1901年,一支有伊朗人参加的法国考古队在伊朗境内苏撒古城旧址发现一个黑色玄武岩的椭圆形石柱,高约25米这根石柱已经断成三截,但拼起来还是完整的石柱的上方刻着。
汉谟拉比法典的内容主要反映了王权和奴隶主阶级的强大和神圣,对奴隶犯罪严惩,说明当时奴隶阶级社会地位极端低下汉谟拉比法典是为了维护私有制和奴隶主阶级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典,比较全面的反映了古巴比伦时期的社会情况。
汉谟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6代国王汉谟拉比约前1792~前1750在位颁布的法律是古代两河流域及其邻近地区楔形文字法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法典,也是世界上迄今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座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宣扬了“君权神授”“君权至上”的思想。
结构体系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条文273条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部分,汉谟拉比列举和颂扬了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称是“巴比伦的太阳”,宣扬“君权神授”等思想,并阐明制定法典的目的是“发扬正义于世”“为人民造福”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民事刑事诉讼等领域,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
它的流传有利于我们研究和发现古巴比伦文明2汉穆拉比法典集古代两河流域各国原有法律之大成,是目前已知的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3汉穆拉比法典比较清楚地展示了古巴比伦王国的社会状况,是了解和研究古巴比伦王国历史宝贵的第一手文献。
七两个原则汉谟拉比法典建立在两个最著名的原则基础上,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同态复仇和“让买方小心提防”汉谟拉比法典的特点1 遵循“以牙抵牙,以眼还眼”的原则打瞎别人的眼睛,就必须被打瞎眼睛作为处罚被别人打断了腿,就可以打断别人的腿作为补偿甚至害死了别人的儿子。
雕像下方的石柱周围的文字符号,原来是以楔形文字刻上的由汉谟拉比所制订的法律条文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汉谟拉比法典,难怪世界要为之轰动了由于岁月沧桑,石柱上所刻的法律条文有些已被磨损了,幸有后来发现的泥版抄本和古亚述图书馆保存资料的补充,我们仍可大致看清这部流传至今的两河流域法中。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说汉谟拉比受命于神,是“父神之王”结语则颂扬他的法典“公平”而“正义”,将流芳百世法典内容之全,法治之明,在古代世界立法史上是罕见的尽管法典的内容有失公正,但是,成文法典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王公贵族随意解释法律滥用司法。
这些措施他的前任萨尔贡乌尔纳木都曾经实行过,但汉谟拉比做得更加完善,他的国家被认为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奴隶制中央集权国家同样,他的统一比前两者更为稳固,古巴比伦王国的国祚也比阿卡德王国乌尔第三王朝更长但真正令汉谟拉比名垂千古,历经三千多年之久仍然家喻户晓的是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建立在两个最著名的原则基础上,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同态复仇和“让买方小心提防”猛一看来这两个原则都很原始,在规定对确定的伤害行为进行赔偿时“倘人毁他人之目,则毁其目”“倘人断他人之骨,则断其骨”,法典从不考虑最初的伤害是否纯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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